有權就有責,有責要擔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黨委、紀委或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都要對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做到守土有責。
擔責要盡責,失責必追究?!吨袊伯a黨問責條例》明確將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扎實,管轄范圍內腐敗蔓延勢頭得不到有效遏制,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突出等作為問責情形。擔責不盡責、履責不扎實,黨風廉政建設出了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責的板子就要打下來。
【條例原文】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責任,有下列情形的,應當予以問責: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扎實,管轄范圍內腐敗蔓延勢頭沒有得到有效遏制,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突出的。
【條例背后的案例故事】34名干部落馬,黨委紀委豈能履責不盡責
擅自將“獲得部級獎勵”“具有湖北銷售經驗”等作為加分項目列入評分細則,幫助供應商中標并收受賄賂;相關工作人員連續三年變賣獲批的疫苗并將變賣款據為己有……2013年3月以來,湖北省畜牧獸醫系統發生了一批違紀違法問題。34名干部因利用動物疫苗的招標采購、調配使用、資金監管等職務便利,貪污、受賄、私分國有資產而被查處,31人被司法機關立案查處。
教育、管理和監督黨員干部不嚴格、不系統,省委常委會的專題會議要求不嚴格落實……隨著下屬和畜牧獸醫系統違紀違法問題被查處,時任省畜牧獸醫局黨委書記、局長萬衛東,履責不認真、不扎實的問題一一暴露出來。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萬衛東竟然從未召開過局黨委會或局長辦公會對疫苗招標采購工作進行集體研究,致使少數工作人員直接決定和操縱評標結果并借此收受巨額賄賂;也未履行對動物疫苗及專項資金的監管職責。萬衛東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荊州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華中農業高新技術開發區黨工委第一書記職務,按照副廳級非領導職務另行安排工作。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王兵,作為監督執紀問責的主要負責人,在發現動物疫苗招標不透明問題時,雖然也提出過建議,但卻沒有堅持正確意見,事后也未及時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對局機關和畜牧獸醫系統資金管理使用等重大事項的監督檢查不扎實不到位,致使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王兵最終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問責條例將“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扎實”列入問責情形,表明了黨中央堅定不移反對腐敗的決心沒有變,堅決遏制腐敗現象蔓延勢頭的目標沒有變。只有拿出猛藥去疴、重典治亂的決心,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才能堅決扎實推進下去。
責任的內容是具體的,不是抽象的。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僅要態度堅決,更要以“嚴”和“實”的舉措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把問題導向具體化,注重日常、較真叫板,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那些一說到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就客客氣氣,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扎實的,堅決問責。
【條例背后的案例故事】任內腐敗蔓延,“一把手”守土失責難辭其咎
格爾木市市委常委、副市長王偉華,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10萬元及價值47.61萬元商鋪兩間;格爾木市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王清亮,任格爾木市委常委、秘書長、市教育黨工委書記、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分別收受4名行賄人1445萬元;格爾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周方勝,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100萬元……從2014年12月起,格爾木市8名黨員領導干部相繼因違紀違法問題被查處。
8名黨員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嚴重違紀違法的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了極為不良的影響。而這些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王偉華、王清亮部分違紀行為、馬剛的全部違紀行為,均發生在時任格爾木市委書記李國忠、紀委書記史可庭任職期間。
“偶然”背后有“必然”。李國忠作為市委書記、市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對班子成員疏于教育管理和監督,基本沒有對班子成員王偉華、王清亮進行廉政方面的談話和提醒,對重點崗位的部門負責人周方勝失察失教,且委以重任;未能扎緊制度的籠子,對權力缺乏有效制約,導致個別黨員領導干部鉆制度漏洞;用人失察失誤,缺乏對德、廉方面的重視。史可庭作為格爾木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對黨員干部以信任代替監督,該發現問題沒有及時發現,發現了也沒有及時采取有力措施進行處置,未能充分發揮監督執紀問責作用。
青海省委研究決定,分別給予李國忠、史可庭黨內警告處分。
堅決懲治腐敗,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必須理清責任、落實責任。各級黨委是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領導班子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有領導責任,紀委要切實承擔起監督責任,認真監督執紀問責。
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遏制腐敗蔓延勢頭的任務仍然艱巨。各級黨委和紀委要正視嚴峻的形勢,嚴肅紀律,嚴懲腐敗,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保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到實處。不能底下案件成串,自己還當著太平官。管轄范圍內腐敗蔓延勢頭沒有得到有效遏制,相關領導干部也難辭其咎。
【條例背后的案例故事】“蠅貪”被拍落,領導也挨板子
2015年12月,安徽省滁州市天長市農委黨組書記、主任朱宏文,黨組成員、原紀檢組長董獻民為他們的履責不力“買了單”。
農委原主任何開銀,副主任周永壽、王立山、王慶,主任科員孫和濱等人在涉農項目資金申領、良種補貼發放、配方肥料發放等工作中挪用專項資金、受賄;農委漁業局長謝文東、“菜籃子”工程辦公室主任徐光明、水產站長王開揚等人受賄、挪用公款;市良種場、市棉種場非法買賣土地……2015年6月至11月,安徽省滁州市天長市紀委陸續查處了市農委系統21名黨員干部系列窩案串案,其中正科級7人,副科級5人。給予開除黨籍處分5人,留黨察看處分6人,1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涉案金額427余萬元。
被查處的21人中,有13人的違紀違法問題發生在朱宏文任職期間;絕大多數發生在董獻民任職期間。
作為市農委黨委和紀委的“一把手”,朱宏文和董獻民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堅決、不扎實,組織黨員干部學習黨紀條規、進行廉政教育流于形式;不經常查找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朱宏文履行主體責任意識不強,制度執行不到位,尤其對機關項目管理、財務管理沒有嚴格按照規章制度執行;董獻民對農委項目實施情況監管不到位,對機關內部財務管理監督檢查不力,致使受賄、挪用公款、私設小金庫等問題未得到有效查處。
2015年12月,朱宏文和董獻民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直接侵害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與黨的性質和宗旨水火不容。落實中央要求,解決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要層層傳導壓力,強化責任落實。
地方特別是縣鄉一級黨委、紀委要切實承擔起管黨治黨的重任,嚴格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黨委要發揮關鍵作用,紀委要把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主要工作任務,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管理監督。對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重視不夠、解決不到位、失職瀆職的,要嚴肅問責。(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